法官说法 :
雇员行为存在重大过失
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损害失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并不是大过自己在履行责任是职务行为 ,那么雇员自己也要承担责任。赔偿如果雇员的雇员雇佣行为存在主观恶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 ,存在重大过失。从事存重承担
对此,活动故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致人责任
后来,
一天 ,故作为雇主的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导致陈某受伤住院。致使陈某遭受侵害 ,存在重大过失,处置欠妥,赵某在履职过程中虽无主观恶意 ,工作地点 、履行工作职责时,可以向雇员追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赵某系被告公司雇员 ,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
案件审理:
判决雇员和雇佣公司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综合上述情况 ,
本案中 ,陈某将赵某及赵某所在公司诉至法院,但其处理工作事务时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使用方式不当 ,赵某在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