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发出
为贯彻高检院 、管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省院 、石棉县检察院对石棉县城区内的窨井盖分布、
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明确表示 ,石棉县检察院到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
井盖虽小 ,维护等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 ,将认真研究检察建议内容 ,充分听取被建议单位的意见建议 。建议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井盖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 。并督促将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石棉县检察院拟制了检察建议书初稿,发现存在施工单位在对窨井施工期间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者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维护单位在日常作业后未及时将井盖复位;个别窨井占用盲道,并多次与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沟通,养护不及时等情形。加强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石棉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 ,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井盖问题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