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以掩饰、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进行网络销售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加工食品出售等),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开办交易场所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 ,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