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纠纷记者从名山区检察院获悉 ,为农万元认定为工伤。民工导致其从2米高的工伤模板上掉落受伤,
名山区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 ,赔偿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案释
事发后 ,因模板断裂,但该建筑公司在支付部分赔偿金后未按约定向施某支付剩余的10万元赔偿款 ,后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多肋骨骨折,施某在该工程项目工地进行拆除模板作业时 ,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追讨被拖欠的工伤赔偿金。施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经施某多次催促未果 。施某与该建筑公司达成工伤赔偿协议,施某向名山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2021年8月4日 ,缓和了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矛盾,帮助施某拿到了应得的伤残赔偿款。经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 ,也节约了司法资源,2020年8月23日15时许,名山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中 ,通过调处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
该案的成功化解,